日前,溫州市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年度全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計劃的安排,于去年第四季度開展流通領域小家電質量專項抽查檢驗。本次抽檢地區為鹿城、泰順、蒼南、永嘉、龍灣和樂清,共抽樣檢查19家單位經銷的51批次小家電。
經檢驗,抽檢51批次小家電,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率為39.2%。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標志和說明、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耐熱和耐燃、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放電性能等。
據介紹,標志和說明引起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對產品的規范生產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對產品的標準條款要求給予必要的了解。這次抽檢主要問題是部分產品沒有銘牌或者銘牌上必須標識的標志標注不全。若企業沒有按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標注,會給消費者的購物、使用帶來不便,嚴重的還會因為沒有警告提示而導致錯誤使用,危及用戶的人身安全。
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相關經銷單位停止銷售問題產品。消費者如發現經銷單位銷售上述不合格商品,請及時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舉報或反映。(文/溫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