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目前安置房有兩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可以貸款嗎?這是很多人的疑問,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屬于劃撥,如果沒有房屋產權證不能貸款,有房屋產權證可以貸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務,那么估計銀行不接受作為抵押物,也就不能進行抵押貸款。有些拆遷安置房跟普通商品房產權性質是一樣的,這樣的房子是可以抵押貸款的。安置房為大產權,可以向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也是沒有問題的。
安置房貸款條件:
1、該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產證;
2、當地政府沒有特殊地方政策,允許已經取得房產證的安置房貸款。
安置房商業貸款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能力;
3、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當然,一些省市對于安置房貸款的條件要求也不一樣。
安置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并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3、實際發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安置房貸款流程:
1、提出貸款申請,準備相關材料;
2、貸款機構審核材料,做出審批;
3、審批通過,雙方簽訂貸款協議;
4、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
5、貸款機構發放貸款。
安置房在拿到房產證以后跟一般的房屋是沒什么區別的,在貸款方面只要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進行的,不過每個地方政府以及銀行對安置房貸款的條件規定也是不一樣的,要以當地的為準,最好咨詢一下當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