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過房子的同學,都會經常聽到銷售跟你說這樣一句話:我們樓盤,飄窗、陽臺都是贈送的。聽起來很心動,對嗎?其實這句話里的含金量多少,大家不妨先來做個研究
陽臺飄窗只要嵌在屋內就會算進面積按照補充規定的內容,陽臺是指附設于建筑外墻設有欄桿或欄板,可供人活動的空間。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按主體結構外圍水平投影計算全面積;主體結構外的陽臺進深不得超過2.4米。否則視作主體房屋計算全面積。
對于飄窗的規定是——飄窗的窗臺高度不得小于0.3米,凈高必須在2.2米以內,外沿突出外墻面不得超過0.7米,否則視作主體房屋計算全面積。
“簡單判斷是否按照全面積計算,要抓牢一點——是否在主體結構內。拿陽臺舉例,通俗點說,就是內陽臺要算全面積,外挑出去的進深超過2.4米也要算全面積。”杭州市規劃局建管處的工作人員解釋說。
工作人員提醒市民,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可以向開發商索要主體結構的設計圖,關于哪塊屬于主體結構就能看得一清二楚——這樣就不容易掉進美好的陷進里。
架空層會否成為公攤面積你要看仔細,架空層也是一個敏感話題現在很多小區的房子,第1層都做成了架空層,里面也有很多講究——架空層作為公共開放空間的,不計算建筑面積。
但是,公共開放空間應滿足以下要求:屬于住宅、體育、文化、教育、醫療建筑的底層架空層;凈高3 米以上,以柱、剪力墻落地;視線通透,提供相對集中的公共空間,一般不應少于主體建筑占地面積的1/3;無特定功能,只作為公共休閑、交通、綠化等公共開放空間使用。否則,其他架空層應計算建筑面積。
也就是說,如果架空層不夠3米高,那就會算入建筑面積,有可能較后會成為公攤面積算入。
此次的《補充規定》,明確了我市建筑面積計算適用的標準、規范,還針對陽臺、飄窗、幕墻、公共通道、避難空間、設備層、管道層、走廊、架空層、干掛、櫥窗等方面建筑面積計算作了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