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過程中,消費者突然被告知需補交相應的增項費用,否則將停工。昨日,市民李先生撥打福州晚報新聞熱線968800反映了自己的裝修經歷。記者了解到,為規范裝修市場,商務部規定,裝修增項費用不得超過預算報價8%,然而許多消費者對此并不知情。
消費者:“裝飾公司先斬后奏”
李先生說,去年底,他與福州華寧裝飾公司簽訂了一份“半包”裝修合同。當時,裝修公司預估裝修費用為15萬余元,除去一些折扣優惠后,預算價為13.7萬元左右。
前天,李先生接到裝飾公司通知,對方稱,要他先補交2萬多元,否則接下來的油漆工序無法進行。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他稱自己的裝修預算本就有限,而且事先不知道具體的增項。“至少事前應該通知我,現在相關工序完成了,才來找我要錢,這不是‘先斬后奏’嗎?”李先生說,他看過清單發現,里面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提出減少費用,但未能與裝飾公司達成一致。昨日起,工人已不再進場施工。對方給他的答復是:必須先支付裝修增項費用,才能繼續施工。
李先生向記者出示了增項清單,其中包括膩子打底、陰陽角加固、等級造型等項目。李先生表示,這其中大部分是施工量的增加,少部分是新項目的增加。他說,現在還處于“施工中途”,就已出現這么多需要補交的費用,擔心整個工程結束后,還會出現其他的新增費用。
裝飾公司:“工程增量很難事先計算”
昨日,記者聯系上了負責李先生新房裝修工程管理的華寧裝飾公司工作人員柯先生。
柯先生說,雙方簽訂的合同里明確約定,裝修費用按實際工程量計算。“實際施工產生的費用,肯定會與預算報價有區別,超出預算價格很正常。”
柯先生表示,一些工程量的增加,很難事先和業主明確約定具體的數量,只能等施工完畢了才能計算出來。“現在李先生只愿意出幾千元,但我們的人工、材料成本都投入進去了,差距太大。”柯先生說,公司也表態愿意與李先生協商,可以適當減免一些費用。
行業規范:裝修增項費用不得超過預算價8%
為避免此類消費糾紛的發生,2013年,商務部頒布了《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其中明確規定:裝修企業出具的工程合同預算報價書,不應在工程項目、工程數量上出現漏報、少報的情況。出現工程項目漏報的,應由裝修企業承擔相應責任。出現工程量少報的,若超出合同金額8%,超出部分由裝修企業承擔(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不過,這項規定許多消費者不了解。
以李先生為例,裝修預算報價為13.7萬元左右,除了李先生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外,允許出現的增項費用應控制在11000元以內。
不過記者發現,李先生與華寧裝飾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中,沒有關于增項費用不得超出預算價8%的約定。法律人士提醒,上述行業服務規范中雖有“8%”的限制,但縱觀全文,并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對裝修企業的約束力不足,建議消費者事前和裝修公司協商,將行業規范的相關內容寫入合同中,若發生類似糾紛,則有據可依。
對于增項費用不得超出預算價8%的行業規定,華寧裝飾公司的柯先生表示,他也有所耳聞,但他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比較難以達成。他說,他會再向公司匯報這一情況,與李先生進一步溝通。(福州晚報記者 徐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