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到中期,業主如果認為裝飾公司有欺詐現象和計算工程量、裝飾費用有誤差的,可直接找有關方面申請公正的計算、測量。小編提醒咱們業主最好在與裝飾公司簽訂合同之前進行咨詢,請有關方面審核各項手續是否合法有效,并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簽訂裝飾裝修合同,以免上當受騙。
首先,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創造”了條件。
其次,在合同中必須注明使用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或型號,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進行中,對某些裝修項目有所增減,就一定要填寫相關的“工程洽商單”,并作為合同的附件匯入裝修合同書中。
第四,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一般裝飾公司對工程的保修期,從三個月到一年不等,您要盡可能選擇保修期長一點的公司。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個取暖季。
另外,一些未在圖紙上出現的工程,如線路改造,燈具、潔具的拆安也會在預算書上體現。并根據圖紙上的具體尺寸核定預算。在預算書的最后,會有一些諸如“機械磨損費”、“現場管理費”、“稅費”和“利潤”等項目,這些項目其實都屬于不合理收費。“機械磨損”是裝修中必然發生的,“現場管理”則是裝飾公司應該做到的,這兩項費用其實都已經攤入了每項工程中,不應該再向消費者索取。 同時,在簽訂合同時還要注意,要驗明合同當事人身份,要寫清居室裝飾施工內容和承包方式;工價、付款方式和工期不可含糊;關于定金及違約責任問題,在此須說明,按照《經濟合同法》規定:“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回定金。”
關于糾紛的處理方式,合同要注明: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發生糾紛,施工中可憑合同及工程款收據向市消費者協會室內裝飾投訴站投訴,若當事人不通過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時,可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訴訟等。
不經認證的合同視為無效
根據北京市建委于1999年9月頒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發包及施工管理暫行規定(試行)》,自2000年2月1日后,凡與消費者簽訂的“家裝合同”,必須要有第三方認證,無第三方認證的合同視為無效合同,一經查出要給予高額經濟處罰。
但由于裝修公司的地點分散,單獨開業的裝飾公司一直沒有做到“合同認證”。由于消費者缺乏家庭裝修的知識,又對合同認識不深,少數裝飾公司就利用合同來欺騙消費者。例如有些合同中對于裝飾材料的具體型號、數量和價格等內容不做詳細約定,或者對具體工藝工序不做說明,給裝飾公司偷工減料、粗制濫造開了“方便之門”。有的裝飾公司還在利用合同偏袒一方,與消費者簽訂的是“不平等條約”。
以上就是一起裝修網的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常遇裝飾公司偷工減料有哪些,如何簽訂省心的家裝合同,希望這些內容對您在以后裝修的時候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