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指責
房間高度“縮水”
王女士告訴記者,她于2012年在會展譽景小區購買一套房屋。今年7月21日,她接到開發商電話,被告知可以領鑰匙。可當她辦完相關手續進入房間后當即傻了眼:購房合同上寫的4.3米層高,如今凈高不到3米。
“當時就是沖著這個層高來的。整棟樓只有一層的層高是4.3米,價格比樓上都貴,銷售員也介紹說可以做兩層。我都咨詢好設計師,打算改裝成loft,現在少1米多還怎么裝修?”王女士稱,她在看到房子的現狀后,立即與開發商聯系,但對方“每次都讓回去等答復,幾乎沒有主動聯系過我”。
開發商辯解
2.9米最適合居住
昨天上午,北京晨報記者來到會展譽景小區發現,王女士購買房屋所在的單元樓一樓窗戶明顯比其他樓層多出一格。不過透過窗戶可以看到,房間內的吊頂厚度已經超過最上方一格窗戶的高度。
記者進入一層的一位租戶家中,只見房間屋頂的中間比四周略高。用尺子測量后發現,中間屋頂距離地面的高度約2.9米,四周距離地面約2.6米。“一般吊頂也就10至20厘米,第一次遇到厚度達1米多的。”王女士稱,原本約定7月31日交房,由于房間高度至今沒拿到鑰匙。
該樓盤熊姓負責人稱,吊頂的高度是出于技術層面考慮,裝修時經過多方計算,2.9米的高度最適合居住,公司便將所有房間按照統一的高度標準進行裝修,“合同上標注的是層高,不是凈高,我們沒違約。如果王女士需要重新裝修吊頂,按照相關規定跟物業報批,我們會協助辦理此事。逾期交房是由于她自身的原因,公司并非有意不交付。”
律師說法
層高不夠可維權
對開發商的解釋,王女士并不滿意:“一樓與其他樓層的高度原本就不一樣,為什么要以同樣的標準去裝修?”隨后,她向住建委投訴,順義區住建委表示,會協助王女士與開發商協商此事。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立宏建議,業主可讓專業機構鑒定房高。因合同上未標注房屋的凈高,若房間層高確有4.3米,開發商并不違約;若不夠4.3米,則業主可以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