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質監局公布了2015年13種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質量狀況公告。其中,在燈具及照明裝置這一品類中,共抽查了廣州、深圳等8地市(區)共134家企業生產的燈具和照明裝置產品共194批次,經檢驗,不合格36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8.6%。
本次抽查對固定式/嵌入式/可移式通用燈具的結構、外部接線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燈的互換性,預防觸電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 查發現36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燈具的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內部接線,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電氣強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耐熱,耐燃燒和防引燃,以 及節能燈的標志,互換性,機械強度。
其中,標稱生產企業為“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型號為“WT5-12-30/111”、生產 日期為“2015-Ⅰ”的LED支架燈“結構”項目不合格;標稱生產企業為“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型號為“NS-KD1-L3”、生產日期為 “2015-09-13”的LED天花燈“外部接線”項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