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對當地生產、銷售的標稱“適用于地熱”的地熱地板產品開展了一次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其監測的對象為標稱為地熱專用的實木復合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此次地熱地板風險監測抽樣的24批次的復合地板中,兩種地板分別各占12個批次。監測的核心內容是參照《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等國家標準,對地熱地板在不同溫度下的甲醛釋放量進行風險監測。
據了解,相關國家標準只規定了23℃的溫度條件下地板甲醛釋放量限定值,而一般地熱環境下使用的地板和地熱管接觸面的環境溫度大約在35℃左右,地熱出水口的溫度一般是50℃左右。因此此次風險監測,將35℃和50℃兩個環境溫度納入了監測范圍。
實驗人員通過對24個樣品的在不同溫度下的甲醛釋放量的分別測定,發現它們在標準規定的23攝氏度時的甲醛釋放量完全合格。
但是,隨著溫度的升高,這些在常溫下甲醛釋放量都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參考值的地板樣品,甲醛的釋放量卻出現了分化。
在35℃時,有5批次樣品的甲醛釋放量超出標準規定的參考值每平方米≤0.12mg,在50℃時,有19批次樣品的甲醛釋放量超出參考值。
實驗人員還發現:在35℃時,甲醛釋放量超出參考值的5批次產品全部為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在50℃時,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有12批次甲醛釋放量超出,超出率為100%,實木復合地板有7批次超出,超出率為58.3%。這表明目前地熱地板產品,特別是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存在質量安全風險。
相關專家指出:從風險監測的數據看,單純的考慮甲醛釋放量,實木復合地板肯定要優于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但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表面的耐磨層要優于實木復合地板表面的耐磨漆,因此,消費者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和意愿,按照自己的實際使用情況來選擇。
目前,我國沒有專門的針對地熱地板的相關標準。此次風險監測參考的GB 18580-2001國家標準中,只是對23℃時地板的甲醛釋放量有明確的規定,但對于地熱地板在高溫環境下的甲醛釋放限量值,目前并沒有一個可供參考的科學值。這種常溫下地熱地板產品甲醛釋放值符合標準限量值,但高溫下超出限量值卻沒有標準可以參照怪現象,使得市場上對地熱地板甲醛釋放量這一指標優劣的判定無章可循,客觀上造成了這一類產品良莠不齊的現狀。
對此,相關行業協會專家指出,要控制好地熱地板的甲醛釋放量的問題,只能是把標準逐漸地提高,保證地板在四五十攝氏度的情況下釋放出來的甲醛應該也是合格的。當前情況下,將檢測方法從對成品的檢測前置到對原材料基材甲醛釋放量的檢測,或許是一個降低消費者受地熱地板甲醛釋放侵害的有效之舉。